医源性多毛症

医源性多毛症

医源性多毛症概述:

某些治疗药物可引起躯干、四肢、偶尔面部等广泛部位的毛发生长。该毛比胎毛粗,但比终毛细,处于两者之间,长可达3cm。停药后可于6个月~1年内恢复正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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